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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禁火令

发布日期:2023-07-26 11:28 来源:永川区融媒体中心

当前,我区正处于夏季森林防火紧要时期。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,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,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,特发布如下禁火令:

一、禁火时间

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。

二、禁火区域

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。

三、禁止内容

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一切火种进入林区;严禁在禁区内及林缘100米以内范围烧荒、烧秸秆、吸烟、上坟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、野炊、烧香、点烛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一切野外用火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,应扫码入林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的登记检查,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。

2.森林经营(管护)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(管护)范围内负有护林防火责任,必须认真落实各项禁火措施。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,要自觉接受检查登记。电力、通讯、燃气、油料、危化易燃品等行业在其经营(管护)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,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,发现隐患立即消除。

3.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、各街(镇)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,加大森林防火防控力度,做实“十户联防”机制,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;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及善后工作。

4.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,从严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五、森林火灾报警电话:61193119、61133000。

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

2023年7月25日